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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视河南:一法一会一文件 乡镇企业正春天时间:2021-09-22
1997年的春天,是一个不寻常的春天。乡镇企业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三件大事,在头三个月里就迫不及待的发生了。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公布实施;14日,国务院首次召开全国乡镇企业工作会议;3月11日,中共中央转发了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文件。这标志着我国乡镇企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迎来了又一个美好的春天。
1996年10月,我从开封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的位置上调到省乡镇企业管理局任总经济师,这是一个新设的职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经济政策法令,督促检查国家和省下达的有关经济计划指标的落实;协同计划财务处组织制定全省乡镇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针对乡镇企业发展中的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解决办法。同时,我还兼任法规处处长和《中国乡镇企业报》驻河南记者站站长,宣传贯彻“三件大事”成了我责无旁贷的头等大事。
《乡镇企业法》是一部促进、引导、保护和规范乡镇企业发展的“根本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大成果。这部法律的公布实施,有利于更好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有利于维护广大农民和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规范乡镇企业的经营行为。同时,《乡镇企业法》确立了各级政府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律地位,并对如何完善管理职能,加强队伍建设,更好的担负起对乡镇企业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使广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受到了极大的鼓舞。
当时,我以极大的热情和省局法规处的同志一起紧紧围绕《乡镇企业法》的正式实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首先,会同省人大农工委、法工委、省法制局召开了由各地市乡镇企业局长参加的学习贯彻《乡镇企业法》动员会,并以省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的通知。然后又分别在郑州、洛阳等地举办了四期学习《乡镇企业法》培训班,由我主讲了《乡镇企业法》的起草过程、地位作用、主要内容及如何宣传贯彻落实,受训人员达2000多人。据统计全省为配合“一法一会一文件”三件大事的宣传,领导发表电视讲话50多次,出动宣传车辆5000多部,印制《乡镇企业法》宣传板20000多块,办专栏板报400多期。在广泛宣传,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起草了《河南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的实施办法》。
为了广泛深入宣传普及乡镇企业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我们和有关部门一起组织举办了《河南省“黄河旋风杯”乡镇企业知识竞赛》。为确保这次竞赛圆满成功,省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河南省“黄河旋风杯”乡镇企业知识竞赛的通知》,就组织机构、竞赛内容、参赛对象、竞赛程序、奖励办法、宣传工作、竞赛经费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经过全省范围内预赛、初赛、层层选拔,最后进入决赛。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发来贺电,称赞我省本次竞赛活动为全国乡镇企业第一家。中国乡镇企业报社社长陆贵生专程赶来祝贺。省委副书记范钦臣、副省长张义祥、省人大副主任胡廷积等领导出席竞赛现场观看并为获奖者颁奖,胡主任还发表了热情洋溢的电视讲话。经过激烈角逐,许昌黄河、洛阳南庄、周口鞋城、漯河龙云等6个代表队参加了决赛,洛阳南庄一举夺冠。竞赛和颁奖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组织严密,受到了省领导同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中发(1997)8号文件,是继《乡镇企业法》公布施行,国务院召开全国乡镇企业工作会议后不久,中央出台的一个关于乡镇企业的重要文件。这个文件全面系统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镇企业的巨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充分肯定了乡镇企业的地位作用,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析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指明今后15年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大政方针、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为乡镇企业的改革发展和提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根据局领导的指示,我们在深入学习8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起草了《河南省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意见》,报省委省政府修改后,以豫发(1997)14号文件向全省下发。这是近年来我省出台的一个重要的综合性文件,对指导推动乡镇企业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全国乡镇企业“一法一会一文件”的精神,针对全省一度出现的对乡镇企业的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的“五乱”现象,为保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各种加重乡镇企业负担的行为,我们起草了《河南省乡镇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6月24日,省长马忠臣签发了省人民政府第35号令,发布了《河南省乡镇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实施不久,收到了明显成效,全省加重乡镇企业负担的部门和收费项目由原来的89家170多种,减少到20多家、50多种。此项工作曾在全国省市乡镇企业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为推动我省乡镇企业加快实现两个转变,深入开展二次创业,由省局法规处承办,省委宣传部、省乡镇企业局、河南日报社、河南黄河实业集团公司共同组织召开了“河南省乡镇企业二次创业研讨会”,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林炎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来自省内外的30多位专家、学者和乡镇企业管理部门领导同志就河南省乡镇企业二次创业的方向、目标、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对策,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中国乡镇企业报》、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都在黄金时段和显著位置进行了报道,对促进我省乡镇企业二次创业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推动河南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我们和河南日报农业处的同志一起对乡镇企业发展好、农村面貌变化大的先进村进行调研,组织策划了以郑州市宋砦村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十个典型的宣传活动,并召开了“总结推广河南省农村十个新典型座谈会”。省委副书记范钦臣在座谈会上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迅速崛起的河南十个新典型,为全省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丰富的经验,各地要认真学习这十个农村新典型,把他们作为活教材,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典型作用,促进全省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此次活动以河南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河南日报社、河南省乡镇企业局四家联合发起举行,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 在宣传贯彻乡镇企业“一法一会一文件”的日子里,紧张而有成效的工作,让我和法规处的同志经常加班。虽然工作很辛苦,但大家的热情却十分高涨。为筹备召开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我们为省领导准备了讲话稿和20多份典型材料,虽然当时没有召开,却受到了领导的肯定与表扬。
为配合“一法一会文件”的深入宣传,我们组织召开了首次全省乡镇企业宣传工作会议,对前段宣传工作进行了总结,起草了《关于加强全省乡镇企业宣传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突出一个主题,把握十个重点,打好三个战役,组织十项活动”的总体思路,对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加强了宣传队伍建设,并创办了《中国乡镇企业报.河南特刊》,每周一期的彩色胶印报纸受到了普遍欢迎。1997年我们在《中国乡镇企业报》、《河南日报》等报刊发表报道和理论文章17篇,其中在《中国乡镇企业报》上发表14篇,头版头条6篇。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家的共同努力,1997年我局被农业部评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政策先进单位。
在任总经济师的这段时间里,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依据。不仅是上面所说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十个典型,还有我们《关于全省乡镇企业安置下岗职工情况的调查》都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乡镇企业局领导的重视和好评。该调查报告曾被《中国乡镇企业报》、《农村.农业.农民》等多家报刊发表。1988年7月上旬,为了探索总结乡镇企业在困境中如何发展的经验,我对许昌、南阳、漯河三市部分乡镇企业进行了调查,并写出了《战胜困难求发展》的调查报告,在《中国乡镇企业》杂志上公开发表。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经局领导同意,我和河南日报社时任农业处处长的杜时国等同志对长垣县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情况进行了长达七天的调查,《河南日报》用七个版面做了连续报道,“长垣现象”的报道与讨论一时间成了河南舆论的热点,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学习推广长垣经验,为推动我省非公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当时我在《河南日报》和《中国乡镇企业报》上发表的《发展区域经济要向特色要效益》和《发展要选准起飞的跳板》也受到了广泛欢迎。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里需要说明一点的是,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成分是民营经济,但民营经济不包括港、澳、台经济和外商经济。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强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省委、省政府继1999年颁发《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之后,2003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我省民营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随着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我的职务也在不断发生变化。1998年11月任助理巡视员,2001年12 月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3年12月任省乡镇企业管理局(中小企业服务局)党组成员、巡视员。不管职务如何变化,我对民营企业兢兢业业的态度和甘苦与共的感情始终没有变。特别是在担任党组成员、巡视员期间,局党组分工让我抓科教处。当时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上面有两个“婆婆”,一个是农业部乡镇企业局,一个是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我和科教处的同志充分利用两个平台,两个优势,把网络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做成了全国第一流,并在全国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受到了两个单位的肯定和表扬。2005年的5月,我站完最后一班岗,欣然退休。
(作者:河南省工信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原巡视员) 编辑:微视河南融媒中心 杨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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